总线: 0512-56919999
传真: 0512-56919800
返回网站首页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首页> 健康教育> 健康保健知识

健康处方——食 物 中 毒

发布时间:2011-04-21 发布: 点击:4357

食物中毒是由于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食含有毒素的动植物如毒蕈、河豚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变质食物、污染水源是主要传染源,不洁手、餐具和带菌苍蝇是主要传播途径。

此病的潜伏期短,可集体发病。表现为起病急骤,伴有腹痛、腹泻、呕吐等急性肠胃炎症状,常有畏寒、发热,严重呕泻可引起脱水、酸中毒和休克。本病处理主要是对症和支持治疗,重者可用抗生素。及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肉毒中毒者可及早给予肉毒抗毒血清。

注意事项:

1、搞好食品卫生监督和食堂卫生,禁止食用病死禽畜肉或其他变质肉类。醉虾、腌蟹等最好不吃。

2、冷藏食品应保质、保鲜,动物食品食前应彻底加热煮透,隔餐剩菜食前也应充分加热。

3、烹调时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腌腊罐头食品,食前应煮沸6-10分钟。

5、禁止食用毒蕈、河豚等有毒动植物。

6、炊事员、保育员有沙门菌感染或带菌者,应调离工作,待3次大便培养阴性后才可返回原工作岗位。



停诊公告

首页 | 医院概况 | 医院动态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对外公示 | 技术团队 | 教学科研 | 天使风采 | 健康教育 | 医院文化 | 招聘专栏 | 文明创建
© 版权所有: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地址:张家港市暨阳西路68号 | 总机(0512)56919999 | 传真(0512)56919800 | E-mail: zjgsdyrmyy@163.com
苏ICP备10020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