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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8-24 17:16:42 点击:27次
采购人: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计量检测服务
本项目包含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校准检测服务,对单位在用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器具开展法定强制检定,对其余计量器具开展校准;出具具备法定效力的检定证书、校准报告,完成周期计量检测、资料归档、技术对接等相关配套服务,保障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合法合规投入使用。
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为保障强制检定、非强制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统一,便于内部计量管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本项目强制检定、非强制计量器具打包实施计量检测服务。
2、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经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市场调研,目前张家港市范围内仅有张家港市检验检测中心(张家港市计量测试所)具备法定计量检定资质与检定能力,并且该中心是唯一一家资质范围能覆盖本项目全部强检检定项目,同时具备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能力的机构。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法定情形,适用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此,拟确定本项目唯一供应商为张家港市检验检测中心(张家港市计量测试所)。
名称:张家港市检验检测中心(张家港市计量测试所)
地址:张家港市国泰中路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582MB00162563
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张家港市暨阳西路68号
医学工程处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512-56919015
招标办联系人:闻老师,联系电话:0512-56919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娅萍、徐晓燕、倪琦,联系电话:0512-58695882
五、附件(专家论证意见)下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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