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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二期设计服务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2-28 16:15:45 点击:92次

项目编号:[2026-SJ-XJ001]

发布日期:2026年2月28日

    因项目建设需要,我单位拟对医疗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二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疗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二期设计服务

2.建设地点:[详细地址:张家港市暨阳西路68号]

3.改造规模: 拟改造面积约为8000 平方米,涉及血透中心、眼视光中心、ICU病房、手术室扩增区、病理科及相关公共区域。

4.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 完成项目现场测绘勘察、需求调研;

   · 提供概念性方案设计及效果图;

   · 编制工程概算;

   · 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若涉及拆改)、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消防、装饰装修、医气、建筑节能等;医疗专项设计(满足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洁净手术部通用技术要求GB/T42393-2023、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重症监护病房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病理科(中心)建设与配置标准等);全专业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及医疗流程的全部设计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

   · 审图、规划等全流程审批服务;

   ·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完成竣工验收。

二、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函:须明确设计费总价(包干价或费率)。报价应包含为实施及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及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5.服务承诺: 对设计周期、后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响应时间等的承诺。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公章)。

   · 邮寄地址、现场递交地址: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处218室

   · 联系人:刘显卿

   · 联系电话:56919705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调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报价单位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资格。

3.无论调研结果如何,报价单位自行承担参与报价产生的所有费用。

4.本项目具体设计范围及要求,可联系我方联系人获取或现场踏勘。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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