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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0-14 14:59:38 点击:223次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拟采购2026年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为加大采购前市场调研力度,使项目调查充分、流程合法,我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收集采购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公开调研。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2026年 度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服务
2. 服务时间:1年(2026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
3.服务内容:负责运送医院收集点的医疗废物至处置场所,并严格按照环保、卫生、消防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确保采购单位医疗废物不积存,最长间隔时间不超过48小时;根据采购单位产生医疗废物的量,提供医疗废物存放专用桶只,并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妥善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需要的特殊资格: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应遵循“就近集中处置”的核心原则,供应商须满足一下全部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范围中包括:各类医疗废弃物(HW01)(包含: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废物;不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危险废弃物进行收集并处置:感光材料废物(编号:HW16、危废代码900-019-16)、废药物、药品(编号:HW03、危废代码900-002-03)、废活性炭(编号:HW49、危废代码900-039-49)等;
2)处置设施就近性要求:供应商所拥有的医废集中处置设施必须位于江苏省行政辖区内,同时,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服务地(即张家港市)设立具备响应运营能力的分支机构、办事处或合作运营团队,并配备专用的运输车辆、中转暂存设施及专业人员。供应商须在调研文件中提供:
a、处置设施的详细地址及位置图;
b、本地服务团队的证明(如办公场所租赁合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等);
C、专用运输车辆的行驶证及牌照信息。
3)应急响应能力要求:为确保医疗废物的“日产日清”或及时转运,供应商需提交明确的服务响应方案,并书面承诺在接到清运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完成清运。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近一年内受到与本采购项目内容具有相关性的重大行政处罚;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报名须知
(一)报价所需材料如下(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拟提供服务报价:参与服务方案意向供应商应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自行测算进行报价。
3、以上材料按照本公告的附件表格统一格式要求填报并每页加盖公章。
(二)参与此项目的单位应承诺对自己参加本次调研所提供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的,取消参与调研资格,构成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 ~ 2025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
请将以上所需资料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制作成PDF文件,并以 “项目名称+公司全称”命名后发送至756924449@qq.com,备注:本次市场调研公告并不等于招标公告,不作直接采购,各参与本次调研的公司所提供的材料仅供我院明确采购需求参考。对初步符合条件的单位,我院将组织现场调研座谈。
3.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调研公告在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张家港医院) (syy.org.cn))对外公示专栏上发布。其他渠道发布的告与医院官网不一致的,以医院官网为准。
附件:调研报名资料统一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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